九龍勁抽之版權我專有

為延續及發揚《明報》記錄新聞與歷史的精神,「明報文化館」最近逆市推出首套公開發售的NFT,以港人集體回憶「九龍皇帝」曾灶財為主題,希望大家好好記着香港這段逐漸被抹去的塗鴉史。

香港的塗鴉史,九龍皇帝曾灶財的塗鴉是非常重要的一章。九龍皇帝的塗鴉史,亦因其伯樂劉健威先生而改寫。最早令九龍皇帝成功入屋的藝評人劉健威,他在明報一篇紀念曾灶財的文章亦被製成NFT永存在香港塗鴉史上。97年劉健威為曾灶財辦個展時,他面對着三個主要詰問:(一)曾灶財書寫的,到底是不是藝術?(二)曾灶財的是「人民藝術」,你為啥把他放進建制裏去?這是不是一種「剝削」?(三)要是一個展覽策劃為一個正常的藝術家策劃一個展覽,雙方都清楚知道各自的利益所在,但好像曾灶財這種人,他連藝術的概念也沒有,那可是一種公平的合作?這三個問題問得好,劉健威的答案亦答得誠懇。現在透過區塊鏈技術記錄下來,是一件美事。

想不到,回歸的25年後,我替MC仁辦個展,並寫了《熱烈慶祝九龍皇帝二次回歸》介紹這個展的背後的一些理念。今天,我們同樣面對三個類似的詰問:(一)二次創作街頭塗鴉,到底是不是藝術?(二)二次創作街頭塗鴉,然後放入畫廊,這是不是一種「抽水」?(三)沒有藝術的概念,甚至被一般人視為神經失常的人,可以創作藝術嗎?這些問題,MC仁已經透過作品回應。作為策展人,我在這裏作點補充吧。

“Art is what you can get away with”,普遍相信是普普藝術大師安迪華荷(Andy Warhol)說的。但正如大師其他經典創作,“Art is anything you can get away with”其實出自媒體人Marshall McLuhan。是的,華荷不但把這句話發揚光大,更透過作品付諸實行。假如好的藝術家抄,偉大的藝術家偷,比偉大更偉大的藝術家應該是明知偷你亦奈他不何吧。《金寶湯罐頭》、《瑪麗蓮夢露》及《毛澤東》等等,這些畫作被機械覆製,表現的正是工業革命之後資本主義式生產。今天,這些二次創作都是國際拍賣行估值最高的搶手貨。然而,近年華荷的另一作品卻捲入一宗可能改寫版權法的侵權案。

1981年,明星肖像攝影師Lynn Goldsmith為著名歌手Prince拍下一張肖像照。Prince的專輯《Purple Rain》爆紅後,攝影師的公司以400美元把相片的許可權賣給Vanity Fair,Vanity Fair再委托華荷把照片進行二次創作。華荷製作的《Prince》系列一共有16件作品。2016年Prince離世,Vanity Fair母公司把其中的《Orange Prince》作雜誌封面發售。當Goldsmith得知照片被二次後,馬上華荷的基金會查詢,基金會卻企圖先發制人,在2017年入稟法院要求法院宣判華荷這批作品並沒有侵權。2019年法院認為華荷的作品符合版權法中「合理使用」(fair use)的原則,因此不算侵權。基金會當然不同意裁決,由法庭決定甚麼創作才算transformative,將可能叫藝術界創作時重新審視版權法的限制。

多得「明報文化館」,我們可以輕鬆回顧逐漸被抹去的本地塗鴉史。當年,有時裝設計師把曾灶財塗鴉的「墨寶」移植到他的出品上,並聲稱在公眾地方出現的文字只屬於一種文字告示,並沒有任何版權可言。今日,再有NFT製作單位利用曾灶財書法和劉健威的照片進行二次創作。劉健威這樣回應:「早幾個月我在國外時,就接到某報編輯電話,他們擬將曾灶財的書法製作NFT,徵求我的意見。我的態度明確—2007年,「九龍皇帝」曾灶財去世不久,他的妻子和兒子曾簽署授權書,委託我處理曾灶財書法的版權問題;可惜過去多年,我和曾家失去聯絡,未能跟他們商量如何處理像NFT那樣涉及版權的問題。我告訴那位編輯,假如他們這樣做,需要面對兩個問題:其一是法律上的,如果我和曾家人再次聯繫上了,徵求律師意見,假如涉及侵權,他們可能要面對法律後果;其二是道德上的,從文化和藝術角度看,倘若挪用曾的作品(好像街上塗鴉),能令更多人認識其人其事,是好事;但將之化為商品,一涉及金錢,那可是另外一回事了,挪用者很難迴避剽竊之責,為人所不齒——藝術家和有關機構都難免身敗名裂;貪少許錢財,代價頗大。」在版權法可能改寫的今天,沒有人可以請楚解釋怎樣的二次創作才符合「合理使用」的transformative條件,塗鴉的版權問題往往比其他藝術創作的更為複雜,曾灶財亦沒有像華荷的基金會為他處理版權問題。香港的塗鴉史,留白的地方還有很多很多。

九龍勁抽之版權我專有

「明報文化館」以「九龍皇帝」曾灶財為主題,推出首套公開發售的NFT,已於OpenSea平台上架。

徐家健
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
香港大學香港經濟及商業策略研究所名譽高級研究員 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